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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06年纠风工作的意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27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按照全省2006年纠风工作要点和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本年度绵阳市纠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抓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治理为重点,抓典型问题查处为手段,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务求在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在重点项目上有新成效,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绵阳、优化绵阳发展环境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要继续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履行行风建设监管职责,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要以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着眼点,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各区市县要加强以农村和城市基层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特别要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园区也要结合实际开展此项工作。国务院纠风办要求今年省一级和有条件的市(地)都要开办“政风行风热线”,并力争从现在开始到2007年底前,建立国务院纠风办与各省各部门互联互通的纠风工作网络,强化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对部门和行业作风的监督。因此,市纠风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新闻媒体认真做好政风行风评议、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对话、政风行风明查暗访、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同时要建立完善政风行风监督员制度,加强对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综合管理部门、窗口服务行业政风行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市级部门、行业和各区市县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指导。

        (二)积极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各地要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两免一补”政策。严格规范“一费制”收费范围和标准,强化对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管力度。坚决制止高中以下(含高中)示范校或星级校的达标活动,严格审批和控制学校的新建项目及其规模和标准,禁止学校高额举债、超前发展。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改制学校进行整顿和规范,着重解决公办中小学以改制为名或以民办名义办“校中校”、“校中班”。继续完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收费行为,全面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完善高校收费政策,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区、市)活动,总结和推广一批依法办学、勤俭办学、师德高尚、收费规范的正面典型。坚持不懈地治理教育乱收费。

        (三)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力度。要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对医疗机构的科学管理和考核制度,大力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严格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坚决制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的做法。严格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认真清理整顿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抓好医疗信息发布制、医药费用清单确认制、医药价格公示制、医德医风评价制的落实。认真开展“五无”(无回扣、无红包、无开单提成、无滥检查、无乱收费)示范医院争创活动,建立从源头上遏制医疗机构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继续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格药品审评审批,严把药品市场准入关;强化药品价格监管,严格执行《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对政府定价范围内重点类别的药品实行分期分批降价,加强对市场调节价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价格进行监督,全面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销售加价行为;开展医药卫生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加速推进药品批发环节集中配送和零售环节连锁经营,减少流通环节。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抓好农村药品监督网和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四)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紧密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免征农业税以及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严格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报刊征订限额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预防和处置涉农负担案(事)件工作实施细则》,充分发挥涉农负担案(事)件工作预防警示机制的有效监管作用。建立完善乡(镇)、村(组)、农户农民负担重点监控三级监测网,实行动态监管、定期通报制度,严防农民负担反弹。要坚决纠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伤农坑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推进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

        (五)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坚决取消脱离实际、加重基层和企业负担的评比达标项目,保留、合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评比达标项目,严肃查处利用评比达标活动乱收费和搞各种摊派的行为,制定进一步加强管理的规范性意见,使评比达标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好对违规达标升级问题的专项治理。

        (六)严格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认真清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问题,严禁出台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已经出让的要切实解决好遗留问题;严格控制出台针对出租汽车的收费政策,严禁各种乱收费行为;严格规范出租汽车企业行为,切实保障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对因监管不力而引发群体性事件、侵犯出租汽车企业或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七)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成果。严格规范公路收费和执法检查行为,建立及时发现和查处公路“三乱”问题的反应机制;继续坚持“六公开”(公开批准设站文件、公开法律法规、公开检查程序、公开举报电话、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工作人员守则)制度,切实解决执法部门在公路上交叉执法、以罚代纠、以罚代管和超范围违规执法等问题;严格公路临时动物、植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和监督管理;严禁在高速公路上设置除车辆通行费以外的各类站点;保证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的畅通和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加强公路“三乱”源头上的预防和治理,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八)做好巩固成效工作。继续抓好清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整顿违反规定统一着装、治理违反规定办班收费等工作,使治理整顿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把纠风工作作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抓紧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对纠风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对管辖范围内的纠风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市教育、卫生、农业、交通、财政、物价、经委、新闻出版和药监、工商等部门,要分别制定牵头和协办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专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参与部门要按照纠风重点工作的部署,各司其职、密切联系、通力协作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市纠风办要充分发挥纠风专项治理联系会议和纠风工作片区协作组的作用,健全完善议事协调、信息通报和督促检查制度,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推动有关部门抓好各项纠风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进行治理。要把监督检查贯穿各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在治理教育、医疗乱收费方面,着重监督检查中央关于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新增教育、卫生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等政策,以及地方政府履行投入责任的落实情况;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要重点对依法登记、清理的情况进行检查;部门、行业作风建设方面要着重检查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在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方面,重点对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及相关收费行为进行监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治理公路三乱等其它专项治理工作,都要坚持把定期的普遍检查与经常性的明察暗访相结合,重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提出处理意见,逐一落实责任单位,逐一限期纠正整改。

        (三)注重预防,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防止成风。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在教育方面,督促各级政府制定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加紧推行教育均衡化发展的步伐,逐步缩小区域内办学差距;对违反国家规定制定的有关教育收费方面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建立由教育部门负责审定义务教育阶段教材内容、新闻出版和物价部门负责其质量和价格的审定机制,推行教材出版、发行招标采购制度,解决教材和教辅材料征订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在医疗卫生方面,积极推进“四降一升”(降低药品价格、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大型设备检查费和医院药品的差价率,提高技术劳务价格)试点工作,改革“以药养医”的机制。其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都要靠深化改革破解治理难题、用机制创新推进源头治理。

        (四)坚决查处典型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查案促纠风,坚决查处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学校以“改制”为名高收费、违规办班乱收费、强制性服务收费,以及政府部门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方面的商业贿赂行为要严厉打击;对各种巧立名目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特别是由此引发的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要坚决查处;对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也要揪住不放,一查到底;对顶风违纪的问题,要从严查处。凡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都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针对不正之风易发多发领域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实在管用、便于操作、有力可行的制度规范,逐步形成科学严谨、较为完善的预防不正之风的制度体系。要注意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的问题入手,积极推进政务、厂务、村务、校务公开。学校、医院和环保、公交行业,以及水电气等公用服务单位,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向群众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涉及公众利益调整的重大事项,要逐步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要坚持以创新的精神、改革的办法和发展的思路,不断探索纠风工作深入发展的有效方法和良性机制,要加大对纠风工作成效的考核,推动不正之风深层次问题的解决。

     

        二〇〇六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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